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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浙商务贸发〔2011〕227号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省国贸集团,省各外贸公司: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义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商务厅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日用消费品类国际性展会。创办于1995年,已成功举办16届,目前已成为我国最具规模、最有影响、最有成效的日用消费品类专业展会之一。在当前国民经济总体向好的大背景下,2010年举办的第16届义博会坚持“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实效化”战略,突出经贸特色,在巩固展会规模的同时,在展会档次、展交成效、国际化水平、展会服务方面实现了新的提升。第16届义博会共有2621家企业参展,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实现展览成交额127.67亿元;吸引来自209个国家(地区)的134393名专业观众参会,其中境外客商17624人。
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义博会高度重视,多次指示我省企业充分利用义博会平台,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请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切实组织好当地企业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7届义博会基本情况
第17届义博会于2011年10月21—25日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和梅湖会展中心举行。本届义博会将设国际标准展位6500个,分设五金、电子电器、工艺品、水晶及玻璃制品、文化办公用品、体育及休闲用品、箱包及皮具、日用品、化妆洗涤用品、饰品及饰品配件、针织、服装及辅料、家用纺织品、玩具及儿童用品、电子商务及贸易服务、境外商品等15大展区和义博会机械工业展、义博会汽车摩托车用品及配件展。届时预计到会专业观众15万人以上、其中境外客商2万人以上,参会境外贸易团队80个以上和跨国零售集团10家以上。
二、参展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区域交流与合作,提升义博会层次,更好地展示我省日用消费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义博会在促进我省日用消费品企业生产与外贸出口方面的积极作用,打响浙江品牌,义博会执委会将按照划行归市原则,在各展区安排一部分展位,供各名牌企业及省级外贸公司参展。要求如下:
1. 请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积极鼓励、组织本地市级以上知名商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及市级以上“出口名牌”企业参展。
2. 请各省级外贸公司积极参展。
3. 请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及各省级外贸公司积极组织采购观摩团参加义博会。
4. 有条件的地市请将义博会列入本市重点展。
三、参展费用
1. 义博会五金、电子电器、工艺品等15大展区标准展位收费9800元∕个;
2. 义博会机械工业展标准展位收费7200元∕个;
3. 义博会汽车摩托车用品及配件展标准展位收费7800元∕个。
4. 全球500强企业参展展位费(限36㎡)全免;
5. 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或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30%;
6. 列入“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或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知名商号、名牌产品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10%;
7. 拥有地市级著(知)名商标或知名商号、名牌产品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5%;
8. 有条件的市地可将义博会列入本市重点展。
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我厅将对展位给予一定扶持。
四、说明和要求
1. 为明确展馆位置,尽早落实参展企业的具体数量和参展商品,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于8月30日前将各参展企业的《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汇总后报义博会组委会并抄送我厅(外贸处)。
2.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及各省级外贸公司有关参展的具体事宜请与义博会执委会办公室直接联系。
义博会执委会联系人:虞东民、胡松团、何杭军
电话:0579—85415800、85415197、85179651
传真:0579—85415777
在线义博会:www.yiwufair.com
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人:冯伟
电话:0571—87051783
传真:0571—8705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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