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统计
 
近期展会
 
 
旗下重点展会
 
主办详细

台州市电动车行业协会(The Bicycle(Electronic bicycle)Association Of Taizhou)成立于2003年12月,
是台州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与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属社会法人。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
会员服务,促进全行业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全行业健康地发展。
协会的任务:
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自行车、电动 自行车行业管理。
协会的业务范围:
㈠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数据信息的统计,研究行业的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㈡推动行业内外多种形式的联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问题,促进自行车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㈢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活动,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建立协会网站;
㈣采取多种形式为会员单位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其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
㈤发展与国内相关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经常性的经济技术方面的合作、
交流和展销活动;
㈥在出口、利用外资、技术引进等方面,在行业内沟通信息,促进交流和合作;
㈦组织协商订立行规定约并监督遵守;
㈧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节会员纠纷,协调行业关系;
㈨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㈩开展有益于会员的其他活动。
本会会员权利:
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㈡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用本会提供的技术、经济信息等资料;
㈢优先享用本会出版的有关刊物、资料和提供的各项服务;
㈣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㈤可向本会提出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诊断和指导工作;
㈥有提请本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㈦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会员的义务:
㈠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㈡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㈢向本会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先进经验,为本会撰写学术论文;
㈣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㈤按规定缴纳会费;
㈥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